(招标编号:CHDTDZ154/17-QT-012)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华电商城电商超市化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
2.2.项目规模:项目包括办公用品和通用工业品 2个标段,范围涵盖系统内各单位所需的办公文具、办公设备、劳保、工具、仪表、配电、照明等物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且框架产品在华电商城电商超市化专区正式上架之日起2年或至下一期电商超市化采购框架协议生效且完成商品上架时止,有效期以二者后到者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54/17-QT-*****
办公用品标段
办公家居、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生活后勤、家用电器、党建工会、应急保障、饮水净水
1000
CHDTDZ154/17-QT-*****
通用工业品标段
劳保、工具、配电、照明、电工、仪表、紧固、密封、焊接、涂装、储运、清洁、管路、传动、安防
10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办公用品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的自营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平台须具有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3级或3级以上证书。平台归属同一集团其他企业的,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述相关文件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9.投标人在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不低于2亿元。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份全国性集团级企业电子商城的框架合同业绩,每个框架合同均须包含至少一项办公用品类商品(办公用品类商品包括办公家居、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生活后勤、家用电器、党建工会、应急保障、饮水净水类商品);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通用工业品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的自营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平台须具有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3级或3级以上证书。平台归属同一集团其他企业的,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述相关文件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9.投标人在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不低于5亿元。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份全国性集团级企业电子商城的框架合同业绩,每个框架合同均须包含至少一项通用工业品类商品(通用工业品类商品包括劳保、工具、配电、照明、电工、仪表、紧固、密封、焊接、涂装、储运、清洁、管路、传动、安防商品);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3 09:30到2023-09-01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187*****654-1、非工作日(09:00-17:00)186*****326。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3-09-13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部
010-********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部
010-********
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37层
联 系 人:杨秋影
电 话:010-********
电子邮件:yangqiuying@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曹琦
电 话:010-********
电子邮件:cao-qi@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