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查处情况的通报(第九批)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昌吉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九批8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1 CJD202505180044 玛纳斯县广东地乡繁育场莫合渠村居民反映乱倒垃圾,居住环境差等问题。该村距离县城2公里,村中有100多户人居住,房子多,车辆多,但路面窄,没有人行道,距离县城几十公里的地方都通天然气,但莫合渠村还没有装天然气。村子没有设置垃圾箱,所有垃圾都倾倒在村子前后没有水的河坝(莫合渠)中,居住环境差。玛纳斯县领导也没有来过,也不重视我们这里的问题。 玛纳斯县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广东地乡繁育场村莫合渠片现有居民74户,共123人。其中本地户籍4户17人,其余均为外来人口。该片区共有住房108栋,其中处于闲置状态的住房47栋,居民以外来租住户为主,房屋普遍老旧,尚未接通天然气。莫合渠片南侧距X155县道约8米,北侧距离老莫合渠约3米。 关于“房子多,车辆多,但路面窄,没有人行道”的问题情况属实。莫合渠片位于新、老莫合渠渠道之间的狭窄地带,居民住房至X155县道边界平均不足8米,如修建人行道,需设置3—4米安全隔离带,路面至居民住房前仅余4米左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故不具备修建人行道条件。2023年9月玛纳斯县修建北外环路后,重型车辆从北外环路行驶,只有部分小型车辆从此通过,途经村庄附近的车辆数量已大幅减少。 关于“距离县城几十公里的地方都通天然气,但莫合渠村还没有装天然气”的问题情况属实。经查莫合渠片共有住房108栋,其中砖混结构房屋47栋,砖木33栋、土木房屋28栋,土木房屋及砖木房屋占总房屋56.48%,不符合《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和《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中“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不得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要求,目前该片区安装电采暖7户,其余居民冬季均采用燃煤取暖,使用液化气做饭。 关于“村子没有设置垃圾箱,所有垃圾都倾倒在村子前后没有水的河坝(莫合渠)中,居住环境差”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老莫合渠属于泄洪渠,通常在泄洪期(每年6月至8月)有水,莫合渠片居民以租住户为主,部分居民就近在老莫合渠内和X155县道北侧倾倒生活垃圾约5立方,2022年9月18日繁育场村向莫合渠片村民发放100个垃圾箱(约0.2立方/个),并在片区内设置4个垃圾船(约2.5立方/个),垃圾箱满后居民自行倾倒至就近垃圾船内,垃圾船满后由物业公司清运,并雇佣1名保洁员每日打扫卫生。 关于“玛纳斯县领导也没有来过,也不重视我们这里”的问题,经查广东地乡党委、政府每年都定期组织人员、机械对莫合渠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2021年以来,先后投入34万元,全覆盖硬化居民出行巷道,实施冬季采暖煤改电7户,购买垃圾箱和垃圾船、开展河道沿线绿化等工作。 部分属实 一是2025年5月18日、19日,广东地乡人民政府、繁育场村组织乡村干部60余人对莫合渠片开展卫生集中清理,同时调配挖掘机1台、垃圾运输车1辆对老莫合渠内倾倒的垃圾进行清运,于20日清理完毕,并在周围设置4处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标识牌。二是优化垃圾收运设施,及时更换破损、缺失的箱体,实现“一户一箱”全覆盖。5月19日,已在莫河渠片中段再增设1座垃圾收集船(容积1立方),建立“船满即报”机制,由保洁员第一时间对接物业公司清运。三是建立乡领导、村干部、卫生管理员包片责任制,常态化组织村民开展门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入户走访宣传、村文化室宣传栏公示、村民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向居民详细告知天然气入户的具体条件、道路建设等政策及村务动态,争取获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截至5月21日,已入户走访70户98人。 2 CJD202505180045 昌吉市红旗东路与昌三路交汇处的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以来每天不定时排放臭气,严重影响昌吉市沿河路屯河院子居民正常生活,尤其是这两天每天凌晨3-5时,臭味令人窒息,让居民无法入睡,此问题2023年以来向农业园区环保科和社区反映过,同时向“12345”、州长信箱均反映此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诉求:希望尽快解决污水处理厂臭味扰民问题,或搬迁、关停。 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以东,西南侧边墙距离屯河院子住宅小区200米左右,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其中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由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成都瑞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天,目前实际处理污泥约120吨/天,相关环保手续齐全,污泥处理工艺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泥缓冲-水热改性(170度)-机械脱水-外运处置,处置后的污泥槽车拉运至阜康市新疆瑞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神彩东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随着城市不断发展,2019年后在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方圆500米范围内建设了“太美院子、屯河院子”等小区,受东北风影响,小区居民入住后感觉时有恶臭产生,主要原因为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除臭系统因负压能力不足、臭气收集及处理效果不佳、车间密闭性和车辆转运密封不严等致使部分气体逸出。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昌吉市住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时存在异味,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污泥装卸车间、水热车间(加热至170度)、板框压滤车间在污泥蒸煮、压滤、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中因含有氨气、氯化氢等因子,加之日常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异味扰民问题。调取该企业近年来废气厂界无组织自行检测报告和环境执法监测报告10余份,报告显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达标排放。接到自治区环保督察信访件转办当日,5月10日昌吉市住建与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属实 针对该问题,一是在此次投诉之前,2025年2月中旬昌吉市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异味扰民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制定了《除臭项目技改方案》。二是昌吉市人民政府计划投资300万元,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为昌吉市住建局。三是明确了整改措施,对污泥脱水转运、卸料转运环节的转运区域进行封闭负压改造,对蒸煮车间内部废气管道连接处进行维护,建设封闭式泥饼堆放仓,优化转运路线。四是明确了整改时限,该项目已于4月10日开始施工,目前已完成设备采购、场地硬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计划6月底完成升级改造,并同步投入使用,目前采购的设备已从上海发货,预计5月25日到场安装建设。 3 CJD202505180046 呼图壁县龙王庙村北边,209乡道路边的新疆砼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自2024年上半年生产以来,运输车辆未做覆盖、场地原料未进行密闭贮存,场地地面和道路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扬尘特别大,影响周围村民日常生活和棉花收成。该公司还在大唐电厂旁边的空地乱倒水泥浆,污染环境。今年4月份,向呼图壁县环保局和“12345”都反映过,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呼图壁县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的企业名称为新疆砼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厂区北侧30米为新疆玉龙建材有限公司,西侧150米为209乡道,南侧300米为果园,东侧为空地。该企业占地面积14.66万平方米,生产能力为年产4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该企业于2024年3月租赁新疆永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厂区,租赁使用的时限为每年3月至10月,4月投入生产,租赁有效期3年,各项环保手续齐全。 关于“运输车辆未做覆盖、场地原料未进行密闭贮存,场地地面和道路未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扬尘特别大,影响周围村民日常生活和棉花收成”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该企业外送商品混凝土车辆共有20辆,均为罐车;拉运原料的车为自卸卡车,拉运砂石料时采取了篷布覆盖方式防止行驶过程中产生扬尘,一般为冬季进行拉运储存,今年3月至今未有拉运砂石料的情况。该企业主要向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运送商品混凝土,呼图壁县交通运输局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未发现该企业运输车辆未遮盖篷布的情况。该企业厂区内堆存的原料主要为砂石料,存储量约为2万方,该企业租赁场地期限截止到2026年10月,后期暂无续租计划,由于租赁时间及企业资金问题,目前该企业无法实现料仓封闭改造,厂区内堆存的物料采取防尘网苫盖。该企业距离最近的农业用地为南侧300米处的果园林,中间100米处相隔一片5-7米高的树林带,且周边3公里范围内没有棉花地,不存在影响棉花收成的情况。 关于“该公司还在大唐电厂旁边的空地乱倒水泥浆,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在厂区内北侧水泥硬化地面进行罐车清洗,清洗产生的泥浆通过水泥硬化的导流槽流至三个防渗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循环利用。经工作人员在大唐电厂周边1公里范围及209乡道两边进行巡查,未发现有乱倒水泥浆的情况。 关于“今年4月份,向呼图壁县环保局和‘12345’都反映过,该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2025年4月“12345”平台反映扬尘扰民问题。经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加强防尘措施,企业已完成整改。2025年4月21日对信访人电话回复,投诉人表示该企业原料需全部密闭贮存,已电话告知信访人该企业无法密闭储存原料的原因。 部分属实 一是呼图壁县住建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的扬尘防治措施,对厂区地面和道路每天洒水降尘至少6次,对堆放的物料及时苫盖。二是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洗罐产生的废泥浆处置的监管力度,确保规范处置,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 4 CJD202505180047 昌吉市商城路枫叶广场碧水锦苑小区5号楼下伊味宫牛肉面店烧烤油烟大,店门口的夜市扰民问题。伊味宫牛肉面店的油烟机口在三楼露台,直对着投诉人家的窗户,夏天需要开窗,但是油烟味太大,一开窗油烟味就全部进入家中。楼下还摆了夜市,夜市持续到凌晨1-2点,声音大非常吵,影响楼上住户夜间休息。诉求:希望能够解决噪音扰民和烧烤油烟问题。 昌吉市 2025年5月17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调查,伊味宫牛肉面店(昌吉市真味宫乐滋餐饮服务馆)位于昌吉市碧水锦绣苑小区5号楼,5号楼有1个单元共18层,为商住两用建筑(1—2层为商用建筑、3—18层为居民住宅),5号楼底层1-2层为商用门面房,门面房紧邻居5号楼东面墙,宽度约18米。经营者罗小强承租1-2层商用建筑(共2间,1楼1间、2楼1间,上下两间相通),共202平方米,2025年2月正式营业,底层门面共5家商铺,其中只有2家餐饮店,分别为伊味宫牛肉面店和彭亮辣子鸡。3-18层有60户居民居住。 关于“5号楼下伊味宫牛肉面店烧烤油烟大,店门口的夜市扰民问题。伊味宫牛肉面店的油烟机口在三楼露台,直对着投诉人家的窗户,夏天需要开窗,但是油烟味太大,一开窗油烟味就全部进入家中。”的问题,经查伊味宫牛肉面店后堂1楼操作间面积约50平方米,有2个灶台,配置集烟灶及油烟净化系统,烟道通过一楼后窗管道接入二楼顶部中间彩钢结构油烟净化设备间,内含隔音材料,净化设备与5号楼三楼住宅外墙间隔9米且运行正常,管道油烟排口与5号楼三楼住宅外墙间隔约16米,并朝向东面。经对烧烤炉子检查,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伊味宫牛肉面店5月5日未按要求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已现场责令该店做好油烟净化器使用清洗工作,每3个月清洗一次。 关于“楼下还摆了夜市,夜市持续到凌晨1-2点,声音大非常吵,影响楼上住户夜间休息”的问题,经查发现伊味宫牛肉面店存在店外经营行为,在门口约20平方米露天区域放置7套桌椅、1台配有油烟净化设备的烧烤炉具,店外经营区存在夜间搬挪凳子、摔酒瓶及就餐人员喧哗等噪音扰民问题。2025年至今,涉及伊味宫牛肉面店铺警情1起,报警人反映店门口饮酒人员声音过大影响休息,接警后,警务室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对饮酒人员进行劝阻,协调处理。 部分属实 伊味宫牛肉面店已于2025年5月17日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保证每季度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及时登记清洗台账。同时已于5月19日将门外的烧烤设备及餐桌清理完毕,不再店外经营。该牛肉面馆于5月20日对二楼楼顶安装的引风机及油烟净化设备隔音房出口处新加装3米长排烟管道及消音器,同时对排烟管道用隔音棉包裹,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5月21日晚已在该区域噪声敏感点位开展噪声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有关部门将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下一步,一是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该牛肉面馆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每3个月清洗一次油烟净化器和烟道,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二是昌吉市中山路派出所加强巡逻力度,每日安排警力现场劝导顾客降低喧哗音量,避免噪声扰民。 5 CJD202505180048 昌吉市君悦海棠大道和红星东路外环中段的路段,2024年4月起为了发展地摊经济设置固定摊位摆摊做生意,这些摊位因没人管理,周围环境卫生脏、乱、差,路边的灯笼陈旧,长期无人更换。路边绿化带随意被踩踏,路边树木和植被受损严重。该问题2025年3月份通过“12345”反映过,未得到有效解决。诉求:请相关部门对该路段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恢复路边绿化带植被,并将摊位进行搬迁或指定专人管理。 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海棠大道位于昌吉市文化东路与健康东路之间,长约265米,宽约8米,是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君悦海棠四个小区之间的景观大道,为兼顾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2025年4月,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市经投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海棠大道南起红星路北至商业路,涉及文化路的三段景观道路进行规范管理,并划分该路段市场摊位,共划分摊位154个,每个摊位宽1.5米、长3米,面积为4.5平方米。 关于“这些摊位因没人管理,周围环境卫生脏、乱、差,路边的灯笼陈旧,长期无人更换”的问题,经查海棠大道内确实存在部分摊贩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商户占用绿地造成绿植损毁、绿化带内土壤裸露、卫生环境较差的问题,投诉人所反映的灯笼为2023年春节期间农高区建设局所悬挂的。 关于“路边绿化带随意被踩踏,路边树木和植被受损严重。该问题2025年3月份通过12345反映过,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经查2025年3月19日昌吉市接到投诉内容为“昌吉市海棠大道卫生差无人打扫和树木被据掉”的问题,答复内容为: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正在对全市绿地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垃圾,海棠大道所在辖区也在计划范围之内,因需根据冰雪消融情况逐步开展,因2025年天气原因及市区内需优先保障居民用水,故部分植被出现缺水干枯问题,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将在浇水后观察植被存活情况,若已干枯则计划移除,重新补植,已上情况已向投诉人进行说明。 属实 一是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对经营区域的流动摊贩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经营区域、经营时间等方式,引导摊贩有序经营。二是昌吉市已制定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两侧绿地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计划铺装人行步道650平方米,安装坐凳11组、护栏456米、管线2135米,提升改造绿地1292平方米,加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有效提升周边环境质量,该项目已于5月16日开工建设计划,目前海棠大道(文化路至健康路段)施工围挡已完成建设48米,给水主管材料进场,土方开挖完成290米,约完成土方工程量的50%,下一步计划安装管道和预埋套管,铺装基层和围栏基础施工,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实施。三是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中心已于5月22日拆除剩余灯笼。四是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绿洲路街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营造有序的经营环境。 6 CJX202505180049 昌吉市大西渠镇工业园市政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给水、排水、暖气管道至今未接入该区域,区域内自建旱厕、小锅炉林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夏季污水横流、蚊蝇滋生、冬季锅炉空气污染)已严重影响昌吉市及大西渠镇食品工业园的空气、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建议:该区域距离东侧幸福村二片区给水、排水、供热接口都不远,请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资金由负责给水、排水、供热的供应企业出资一部分,由政府项目资金补贴出资一部分建设配套设施,为该园区企业排忧解难。 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闽昌食品产业园位于昌吉市大西渠镇,2006年6月开工建设,规划总面积9.8平方公里,东至三屯河干渠,南至石河子西路,西至大西渠镇西和路,北至城市北外环。截至目前,闽昌食品产业园累计投入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5亿元,建成市政道路28.7公里、供排水管网42公里、供电线路27公里、天然气输送管网10.5公里、热蒸汽管网9.2公里、热水供暖管网2.1公里、绿化40万平方米,建成南区日处理污水1万立方的污水提升泵站、北区日处理1.5万立方的污水提升泵站和110kv变电站各1座。产业园内企业天然气由东方环宇供应,热蒸汽依托天池能源热电联产项目供应,基础设施基本达到七通一平要求。园区内现有企业68家,正常生产企业约52家,冬季时正常生产企业约39家。 关于“给水、排水、暖气管道至今未接入该区域”的问题,经查园区内幸福路、纬三路、建国路、经六路、企业巷已建给水管线;幸福路、建国路、经六路、企业巷已建排水管线。存在管线尚未接通的主要为:南公园路(幸福路-纬二路)给水、排水管线项目已开工未完成;经七路(纬二路路口)约180米已开工未完成;建国路至纬二路至经五路给水管线存在老化现象,新建给水管线项目已完成待接入;纬三路(建国路-乌昌大道-纬二路)未建排水管线、纬二路(企业巷以南段)未建给水排水管线。园内未接入给水排水管网企业1家(为在建企业),未接入排水管网企业1家(为停产企业),目前该段给水排水管线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7月底完成接入。园区内由新疆天池能源热力有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园区内24家企业集中供暖,其余15家企业冬季采用电采暖。 关于“区域内自建旱厕、小锅炉林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查闽昌食品产业园内有划拨用地企业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2006年6月搬迁后由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厂区内保留有原企业建设的家属区共有724处小平房,其中有333处1087人居住,均为外来务工人员,空置房屋391处。经核实,院内有居民使用的燃煤小土炉307台,旱厕8所。 投诉人提出的“该区域距离东侧幸福村二片区给水、排水、供热接口都不远,请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资金由负责给水、排水、供热的供应企业出资一部分,由政府项目资金补贴出资一部分建设配套设施”的建议,闽昌食品产业园的给水、排水及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按照《昌吉市闽昌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闽昌工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闽昌食品产业园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相关规划分步实施,故暂无法采纳。 属实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昌吉市住建局积极争取国家、区、州各类项目资金支持,促进闽昌食品产业园供排水设施的全面提升和更新。二是加大管网巡查力度,市供水、排水公司全面排查闽昌食品产业园排水管网,重点监控老旧管网事故频发区,建立“排查—上报—维修—验收”闭环管理机制。三是计划2025年9月底前,搬离原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地院内所有居住人员,同步拆除院内民用燃煤小土炉、旱厕,实现园区内燃煤土炉和旱厕完成全面清理。四是昌吉市住建局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基础工程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监管和管理,实现园区内企业全部接入给水排水管网,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在建项目年内全面完成。 7 CJX202505180050 呼图壁县新疆金马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皂脚提炼酸化油生产设施,于2024年10月建设完成,至今未进行验收,该企业在未验收的情况下接受大量皂脚提炼加工酸化油,原材料入场台账模糊,数据不清,并且该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是为脂肪酸的精细化加工后产生的污水建设的处理设施,不具备皂脚提炼酸化油后产生的高酸高盐废水的处理能力。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事实。该问题多次反馈举报,呼图壁县生态环境局给予的答复不专业,违法问题未得到解决,纵容该企业长期违法生产,环境监管失职。 呼图壁县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的呼图壁县新疆金马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图壁县金马公司)位于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主要从事皂脚、油酸、硬脂酸、棕榈酸、植物沥青、棉籽收购加工,年产油酸、硬脂酸、植物沥青一万吨,酸化油三万吨(生产油漆、香皂、橡胶等产业原料)。 关于“用皂脚提炼酸化油生产设施,于2024年10月建设完成,至今未进行验收,该企业在未验收的情况下接受大量皂脚提炼加工酸化油”问题。经查,该企业年产5万吨农副产品精深开发利用项目于2014年1月20日由原昌吉州环保局批复,文号为(昌州环评〔2014〕14号),该项目实际仅建设了年产1万吨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15年8月建设完成,2017年3月10日取得原昌吉州环保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文号为(昌州环评〔2017〕15号),该项目主要利用酸化油经过中压连续水解和高真空连续精馏,生产精馏油酸、硬脂酸和植物沥青。 该企业年回收6万吨农副产品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于2023年3月30日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文号为(新环审〔2023〕65号),为改扩建项目,由于原料缺失等原因,该项目分两期建设,2024年12月仅建成了一期年产3万吨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主要利用皂脚等废弃动植物油脂精深加工,得到酸化油,作为生产原料进行使用。由于该企业主要从事原料加工,原料收集一定量后才能进行生产,故该企业于2024年11月开始储备原料,储备在厂区中部的皂脚池内,为生产及环保验收做准备。该项目于2024年6月6日与乌鲁木齐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进行环保竣工验收,2025年2月取得《新疆金马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回收6万吨农副产品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 关于“原材料入场台账模糊,数据不清”的问题部分属实。呼图壁县金马公司为杭州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原辅料采购、产品销售均为杭州总部进行管理,呼图壁县金马公司仅负责生产加工,不负责采购销售,所以原辅料、产品台账均为总部管理保存。2025年4月11日检查发现该问题后,已要求企业向集团公司申请提供相关台账并在该企业进行保存,该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调取该企业原料入库台账显示2024年11-12月回收皂脚726.08吨,2025年1月回收皂脚2588.58吨、2月回收皂脚1465.96吨、3月回收皂脚2242.34吨、4月回收皂脚1093.02吨、5月1日-18日回收皂脚185.7吨,合计回收皂脚8301.68吨;该企业2025年1-2月停产,2025年3月-5月产生酸化油合计3865吨、油酸1910吨、硬脂酸598吨、沥青1044.86吨。 关于“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是为脂肪酸的精细化加工后产生的污水建设的处理设施,不具备皂脚提炼酸化油后产生的高酸高盐废水的处理能力。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事实”的问题,经查2024年8月已对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扩建,处理能力由150立方米提升至日处理300立方米,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中和反应沉淀池+隔油池+混凝沉淀池+二级气浮+水解酸化+UASB处理+IC塔+A/0池+二级沉淀池+消毒池+臭氧深度处理”,该企业于2025年4月27日开展了废水监测,根据报告显示该企业排放的污水不属于高酸高盐污水。 部分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制定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后续的工作中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原辅料、产品台账记录保存工作。二是不定期对企业污水排放口开展监测,确保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对出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开展环保工作培训,提升企业环保意识。 8 CJX202505180051 奇台县石材产业园区到西湾二队的防洪渠,一直延伸到最下游水库村的水库里,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常年往该防洪渠排放,没人管,水渠有浓烈的刺鼻味,严重影响了下游居民正常生活和秩序,发洪水时将污水冲入下游水库,严重危害下游居民身体健康。该区域生活用水、农用水、畜牧用水均为地下水,水渠污水常年渗透地下,对地下水也造成污染,百姓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 奇台县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奇台县石材园区到西湾二队的防洪渠为自然冲积沟土渠,该防洪渠起点为108团物流园,末端为奇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八户地中水库南端荒草地,途径奇台县东部物流园、糖厂、西关街保安公司、西湾二组、三组、柳树河子村。该防洪渠为奇台县发生强降雨天气时,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临时作为应急雨污水分流和防洪使用。奇台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2.5万方/天,配套一座1.2万方事故调节池。污水处理厂工艺为“A2O+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处理达标后冬天进入八户地中水库储存,夏天排入沙漠林场用于生态灌溉。 关于“奇台县石材园区到西湾二队的防洪渠,一直延伸到最下游水库村的水库里,城市污水、生活污水常年往该防洪渠排放,没人管,水渠有污水冲入下游水库,严重危害下游居民身体健康”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奇台县污水排放主管网为直径为800毫米的水泥管道,在正常情况下流量最大为2700方/小时,当遇到春季融雪或大到暴雨时,最大瞬时流量3000方/小时以上,将导致管网中雨水从沿途观测井中溢出,存在淹没居民房屋、库房、耕地的风险。为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奇台县供排水公司在西北湾镇西湾村设置泄流闸,在强降雨时,将管网中雨水、城市生活污水排入防洪渠,导流至奇台县八户地中水库南侧防洪坝拦截自然蒸发。上述情况每年发生约5到6次,每次时长约1-3小时。正常情况下该防洪渠禁止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属于无水状态,不存在常年污水排放情况,最近一次临时泄流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夜间4:00-6:30(奇台县强度暴雨)。 关于“该区域生活用水、农用水、畜牧用水常年渗透地下,对地下水也造成污染,百姓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区域居民区生活用水、畜牧用水均为城市自来水,为南部山区中葛根饮用水源地和碧流河饮用水水源地的地表水,非地下水。奇台县水利部门在泄流闸下游机电井设置了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2025年5月9日水利部门进行了水质采样分析,结果显示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中Ⅲ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一是奇台县供排水公司严格控制西北湾镇西湾村闸口泄流,安排专人负责看管,建立泄流审批台账,除春季融雪和大到暴雨需要泄流时,严禁任何人私自提闸排放污水。同时,对泄流形成的垃圾等污染物,组织力量及时清理。二是奇台县供排水公司将加强排水管道及污水处理厂日常巡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三是奇台县住建局将积极申报排水防涝项目,不断优化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