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投资建设公用工程设施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二道以南; 投资总额:总投资72085.99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污水处理站(三)、新材料产品库(带装车钢棚)、LNG储罐及气化站、CHDM三废处理单元(带封闭式地面火炬、焚烧炉、废水处理设施)、沼气锅炉、脱盐水储罐、综合给水站、生活水(三期)、雨水池等公用工程及辅助服务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396797 邮箱:wangyong2@shenghongpec.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二道以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资质:甲级;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邮箱:guhuihui@njuae.cn;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