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绿地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安全、舒适、优美的休闲游憩环境,居民利用的公平性和可达性是评价公园绿地布局是否合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公园绿地的布局应尽可能实现居住用地范围内500m服务半径的全覆盖。
本项评价内容的确定 ,主要依据:(1)我国各地公园绿地建设的实践和国内外相关理论表明,居民步行至公园绿地的距离不超过500m是符合方便性和可达性原则的。(2)《国家园林城市评价标准》中有“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m(1000m2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
本评价中公园绿地的内涵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中的公园绿地相一致,其中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小区游园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第2.2.9条要求面积不宜小于0.5hm2,考虑到500m服务半径可能的居住人口数量,本评价要求将公园绿地的最小规模设在5000m2。而对于城市中已被确定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区域,考虑到该类型地段是以保护原有历史风貌为重点,而绿地建设是在不破坏原有城市肌理的基础上进行,其表现特征为小型而分散,因此,针对该类地区,绿地规模可下调制1000m2,服务半径可缩小至3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