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才平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7,662,585.51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0,877,302.25元,加上2018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395,939,646.4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062,344.20 元,公司2018年度不具备分红条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6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6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491,865,441.70 16,554,202,856.19 11.70 15,140,985,008.0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6年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2,597,837,756股增加至3,377,189,083股,为增加相关数据可比性,将2017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的数据按最新股本进行了折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分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 宁波钢铁将销售商品收到的银票背书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支出,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意见对该业务不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公司相应分别调减2018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992,996.39元、62,605,109.78元和 101,947,108.53元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8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17年金额 2016年金额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属于控股型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由下属宁波钢铁、紫光环保、再生资源等子公司开展,业务以宁波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为主,以部分环保业务为辅。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基础,另外进行部分原燃材料以及钢材的贸易。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消费行业为冷轧压延、建筑用钢(钢结构)、集装箱制造、管线制造、汽车制造、造船、刀模具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并未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公司生产热轧钢卷442.53万吨,铁水成本2,079元,低于行业平均值53元,热卷成本2,833元,低于行业平均值93元。 2、2018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2018年,钢铁行业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全行业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主要表现为:钢铁产需基本平衡,钢材价格相对稳定,进口铁矿石市场运行平稳,钢材出口减少、结构优化,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钢铁企业持续好转。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核心竞争力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一)钢铁产业1、物流成本优势宁钢毗邻北仑港,该码头可以通行和停靠30万吨级的大型船舶,北仑港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不冻、不淤、浪平的深水良港,为宁钢大宗原燃料供应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外部水运条件。宁钢已具备将港口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的条件。宁钢采购的铁矿石、煤、焦等大宗原燃料均通过北仑港的流程直接卸到自己的料场,无需倒运,减少物料倒运费和降低物料损耗,较内陆企业,在大宗原燃料运输上有着不可复制的物流成本优势,吨矿的成本相对降低60元,折合吨铁水成本、热卷成本降低100元/吨产品。 2、宁波处于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是中国第一大经济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中国率先跻身世界级城市群地区。通过宁钢技术改造项目,将提供该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钢铁产品,并面向海外市场。浙江省是产钢小省、需求大省(年钢材需求4500万吨),宁钢70%以上产品在浙江省内销售,销售半径小(200公里内)、交货周期短(从合同签订到提货11天左右),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3、“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机制,内部管理优势明显 宁波钢铁拥有一套与生产流程高度匹配、高度集成的信息化系统(ERP),该系统保证了线上设计与线下流程、工艺的高度匹配,实现管理流程的全透明、全数字化,切实将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理念落实到系统和流程中,实时正确展现多种实物动态趋势和存量信息,保证了决策有效性。 (二)环保产业 1、环保产业链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战略定位于综合环境服务商,当前业务板块涵盖了市政供水及城镇污水处理、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河道治理、环保设备、第三方环境检测和工程业务等多个领域,通过各业务板块在技术、客户、销售网络等方面的深入互动和资源配置,可以为政府和企业用户提供一整套的环境治理方案,充分发挥公司在投资、咨询、设计、工程、运营为一体的环保产业链综合优势。 2、技术领先优势 紫光环保一贯坚持技术领先战略,具备雄厚的技术储备和行业实施经验,业务涵盖了水处理产业链的研发、咨询、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各方面,多年来,公司通过并购、整合、自研的方式,建立了以突破型治理技术和可持续型资源化技术为核心的两大技术支撑体系。其中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拥有多项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核心技术,并在污泥、除臭等方面掌握先进技术,申请了两项发明专利,获得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在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方面,公司掌握了高浓度煤化工酚氰废水处理、重工业污水深度处理回用、以及轻工业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核心技术,拓宽了公司的业务领域。 3、管理团队优势 紫光环保拥有一支长期从事水务和环保领域拓展、收购、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团队,对国内的水务市场和环保市场有着深刻而独到的理解,在产业构架和布局、市场开发和运营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有效地保障了公司水处理业务和环保业务的稳健经营和发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公司牢牢把握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和行业周期性回暖的有利时机,按照“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总基调,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经营策略,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全年工作呈现高质高效、健康向好发展态势,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目标,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1、钢铁产业稳中有进,生产经营业绩节节攀升 (1)推进生产经营工作高效化 按照全年工作“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总基调,紧扣“降本增效、增产增效、产品创效”这根主线,结合行业整体环境,努力克服生产组织和工程建设双轨并行的难度,在确保生产稳定的基础上,超额完成年度产量目标,经营业绩和产品盈利能力双提升。全年采购工作在稳定国际国内战略合作资源的前提下,加大市场研判,强化内外联动,准确把脉大宗原燃料的低洼期和窗口期动态实施机会采购,特别是进口煤和焦炭在拓展低价优质资源、防范市场风险方面成效显著,实现了供应量和结构的双稳定;积极推进无库存备件采购工作,完善供应商入围评价制度,规范供应商准入机制,较好地实现了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全年营销工作结合新形势新环境强化市场精准调研和逻辑分析,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运行特点,深耕区域、专业市场,完善接单及定价机制,科学制定出厂价格,确保了协议用户订单按期执行。 (2)推进降本增效常态化 动态跟踪管理成本费用,强化成本专项管理,形成项目化和体系化工作思路,深化经济效益分析和价值管理工作,为经营决策做好支撑;合理筹划资金运用,合理调整新形势下的资金运作方式,坚持全信用低成本融资,有效控制汇率风险,全年综合融资成本3.1%,在银行信贷收紧和限制条件增多的情况下,巩固了宁钢低成本融资优势;持续贯彻从严从紧的思想,严控重点管控费用支出,全年同口径降低成本费用成效显著。 (3)推进产品研发精品化 按照“1+3+ɑ”产品发展规划,围绕“三品”战略和“研产销一体化”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产品精品化战略工作。全年优质特色产品产量达155.38万吨,产量和增效创优质特色产品新高。全年新产品产量42.11万吨,成功研发新产品19个,“1”类产品实现重大突破,4个前瞻性高精尖产品应运而生,产品档次再攀高峰;“3”类产品实现重大进展,优特钢产品系列覆盖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工具钢、高合金钢等7大类,宁钢也首次成为国内多家优特钢龙头企业的主要供应商,汽车钢实现汽车高强钢从600MPa等级向800MPa等级钢的全面覆盖,深冲钢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协助下游客户快速进入国内家电龙头企业;“ɑ”类品种产量和增效实现双丰收,首次实现工程机械用钢的开发,成功开发新产品牌号5个,完成了年度目标的250%。 (4)推进安全环保可控化 牢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落实新一轮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分析对标找差,策划形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清单,全力推动环保技改项目实施,烧结烟气治理项目已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提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保障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深化环保管理体系标准化运行,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处于受控状态,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全部达标,厂区降尘指标持续维持在较好水平。围绕浙江省环保督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等工作要求,结合环保问题及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环保风险管控,推进整改措施落实。持续深化能源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按照“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的供能工作目标,牢固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进节水、节电专项工作计划,加大余能、余热回收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源指标的持续优化。 2、环保产业稳步发展,拓市提质态势良好 (1)拓市场,抓好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全年在环保市场跟踪项目70余个,重点跟踪项目20余个,推进落地项目7个。切实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有效拓宽业务范围,极力争取增量项目;深挖存量项目潜力,推动存量项目提标工作。2018年推动三门垃圾渗滤液、浦江除臭、宁钢焦化等项目顺利落地。响应省政府关于推进污水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的要求,配合各地政府推进提标项目前期工作,其中,临海江南准四类提标项目已经签约,遂昌、开化等10余个提标和当地政府对接开展前期工作,通过提标改造,有效改善老厂的运行情况,提高经营收益。 (2)抓建设,做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全年筹建在建项目11余个,完成建安设备等各类招标200余次,着力抓好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管控,其中受托管理的亚洲最大的半地埋式全封闭污水处理厂-温州中心片污水处理项目在各方的通力协作下,提前六个月实现40万吨通水目标,有效改善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温州、甘肃、青田、德清等多个项目完工顺利转入运营,实现了工程与运营的无缝衔接。 (3)稳运营,着力保证各厂稳定达标 通过发挥运营调度“五大中心”功能、运营管理周例会制度、推进子公司标准化管理等措施,打通运营管理的痛点、难点、堵点,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控制生产成本,实现降本增效,集中 技术力量,由总部技术团队为子公司提供全时技术支持,就子公司存在问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尽快实现项目效益,今年青田、德清、甘肃、温州等项目先后通水调试并成功取得商运批复。紫光环保2018年运营水厂达到34家,累计处理污水超过4.5亿立方米,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5,2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04%,实现利润总额8,2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的19.27%。 (4)求创新,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积极开展资质申报工作和自主创新工作,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已成功申报了一项发明专利《一种CAST强化脱氮除磷的处理工艺》,2017年申报的三项发明专利也已通过初审,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自主开发的除臭专利技术在三门、盱眙、常山、温州等项目上成功运用,宿迁、临海、襄阳、遂昌等除臭项目也已陆续投入建设,为后续打开除臭市场奠定了一定基础。开展技术攻关与交流工作,推动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和机构的交流合作,博采众长。 (5)谋发展,优化经营格局 公司控股子公司再生资源公司以“改革创新、统筹谋划、真抓实干”的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再生资源为特色经营,基本形成了以废旧金属为主,冶金炉料、报废汽车为辅,仓储物流为补充的经营格局,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522万元,同比上一年度增长20.67%。各板块业务均衡发展,诸暨分公司成功申报成为了工信部第六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企业,为做优做强再生资源产业又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积极应对控制风险,加强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提高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设备及消防的管理,全力以赴推进杭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和德清二期报废汽车拆解预拆厂房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全年累计生产铁水428.73万吨、板坯455.27万吨、钢卷442.53万吨,全面超额完成年度产量目标;实现营业收入264.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8亿元,同比增加7.9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减少幅度分别为5.05%和7.09%,主要是宁钢子公司宁钢国贸本期未开展铝锭贸易业务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产销量情况说明上述数据分析为公司自产自销钢材的相关数据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例(%)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69,353.1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0.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637,204.1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9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65,806.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1.4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661,838.1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42%。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宁钢子公司杭钢电商公司业务量增加导致仓储及运输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人工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存放银行获得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370,343,933.98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3.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55%,主要是用于宁钢科技攻关项目,通过针对性重点投入,宁钢“1”类产品实现重大突破,4个前瞻性高精尖产品应运而生,产品档次再攀高峰,合金钢65CrNiMoNbA标志着宁钢实现国内对进口产品的第一次替代;双金属锯背用钢NGS01标志着宁钢成为国内首家采用转炉冶炼该钢种的企业;双层卷焊管用钢NDB01标志着宁钢突破宝钢在高端深冲钢高安全领域的长期垄断;高强度汽车大梁钢800L标志着宁钢跻身华东地区汽车钢供方第一梯队。“3”类产品实现重大进展,优特钢丰富产品结构,产品系列覆盖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工具钢、高合金钢等7大类,使宁钢首次成为国内多家优特钢龙头企业的主要供应商。全年优质特色产品产量达155.38万吨,超额完成公司年度指标,其中,新产品开发态势强劲,全年成功开发新产品19个,产量达到42.11万吨,创下历史新高。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4.65亿元,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0.16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9.48亿元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大幅增加及上年同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上期公司收到宁钢、置出资产过渡期亏损补偿款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759.67万元,合并净利润195,717.10万元,两者相差47,882.57万元。存在差异分析: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投资损失等不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的项目共计5,079.23万元,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减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长期资产摊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等不涉及现金流量项目共计146,995.68万元,应在净利润基础上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计50,029.32万元,应在净利润基础上减少;存货的增加2,223.93万元,应在净利润基础上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41,620.62万元,应在净利润基础上减少。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增强,自有资金充足等共同影响所致。预付款项比期初减少,主要是宁波钢铁子公司杭钢电商公司预付货款减少所致。持有待售资产比期初减少,主要是子公司紫光环保处置孟州紫光股权,期初将孟州紫光资产重分类,本期已完成该项股权处置所致。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主要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1号高炉易地大修项目等增加所致。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本期已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主要是公司预提年终考核奖励资金所致。持有待售负债比期初减少,主要是紫光环保处置孟州紫光股权,期初将将孟州紫光资产重分类,本期已完成该项股权处置所致。递延收益比期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宁波钢铁等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实收资本比期初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增加,主要是本期经营所得转入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4,344,883.43受限,包括电费押金739,883.43元,汽车ETC押金5,000.00元和保函保证金3,600,000.00元,该等货币资金使用受限。公司期末长期应收款中有5亿元受限,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之控股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的6.24亿元借款由公司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对浦江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所有应收污水处理费及未来对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所有的应收污水管网售后回租本金和租金提供质押担保。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钢铁行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者,2018年提前完成了5年化解过剩产能1亿-1.5亿吨的上限目标,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效缓解,优质产能得到发挥,钢铁企业效益持续好转,节能环保水平显著提升。公司钢铁产业主要为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目前拥有2500立方米高炉2座,合计生铁产能400万吨;180吨转炉3座,合计粗钢产能441万吨;1780mm热连轧生产线一条,钢材产能400万吨。宁波钢铁主要产品为热轧卷,主要用于工程建筑、家电、汽车结构件、集装箱、机械加工等,产品主要销售以浙江为主,辐射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区。 钢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按加工工艺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按加工工艺区分的种类 产量(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2. 按成品形态分类的钢材制造和销售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按成品形态区分的种类 产量(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3. 按销售渠道分类的钢材销售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按销售渠道区分 营业收入 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4. 特殊钢铁产品制造和销售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铁矿石供应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铁矿石供应来源 供应量(吨) 支出金额 6.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钱塘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有20%股权,认缴注册资本1200万元,前期实际出资240万元,根据钱塘物流公司股东协商以及合资公司相关约定,报告期公司出资960万元补缴注册资本。报告期公司共投资78,762.65万元用于非股权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宁波钢铁1号高炉易地大修项目及其他技改项目。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公司非股权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进度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为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经公司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兰贝斯公司97.5%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评估价格确定。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月29日出具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方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497号),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兰贝斯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4,086,200.00元人民币,评估 增值率0.60%。公司持有兰贝斯公司97.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3,734,045.00元。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13,734,045.00元股权转让款,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8年4月10日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鉴于公司参股公司钱塘物流与公司业务已无协同效应,目前转让所持股权能获取一定收益,经公司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钱塘物流20%股权事项。经具有评估资质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坤元评报【2018】49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持有钱塘物流2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5,315,582.12元,评估增值率29.57%。此次产权交易经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由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一人竞价方式受让该交易标的,即以人民币1656万元为转让价款将公司持有的钱塘物流20%股权转让给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16,518,244元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费),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8年11月28日办理完毕。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资产规模 净资产 净利润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1、钢铁行业从国际经济环境方面看,世界银行预计全球经济在未来两年呈现放缓趋势,全球经济面临的风险将逐步加大,主要风险点包括金融市场无序性、贸易保护主义升级、政策不确定性以及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等。我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确实发生了明显变化,面临的挑战增多。同时也要看到“一带一路”倡议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欢迎,“一带一路”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深化经贸、投资、金融、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正在进行,也将为全球经济发展增加新动力。 从国内经济环境看,我国长期向好的发展前景没有变,2019年国民经济仍将延续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经济发展对钢铁需求整体将继续保持稳定,我国仍然是全球最大的钢材消费市场。但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调整,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由投资转向消费,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新经济增长点对钢材需求强度明显减弱,传统用钢行业对钢铁产品需求由品种、数量的增长转向质量和品质的提升,对钢铁行业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行业情况看,得益于供给侧改革,钢材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企业效益持续改善,钢铁行业运行取得了多年未有的平稳态势。但也要看到,产能结构仍然存在问题,受利益驱动违规新增产能的冲动仍然存在,“地条钢”死灰复燃的苗头仍然需要警惕,合规企业产能释放过快的压力依然存在;原燃料涨价、环保运行成本上升带来的成本压力不断增加。 从公司实际情况看,随着国内经济的稳定发展和钢铁行业的平稳运行态势,基础建设投资增速企稳,下游造船、家电等行业的持续增长,公司将获得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但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和年初以来的原燃材料涨幅、钢材产品价格的下跌,将影响公司的盈利空间。2019年钢铁行业运行环境仍然复杂多变,机遇和挑战并存,钢铁企业利润将逐渐回归理性区间。公司将主动适应并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状态,坚定不移的贯彻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提升产品质量为根本,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努力创造效益。2、环保行业 多年来,在政策催化与市场需求带动下,环保产业整体势头发展迅猛。随着新环保法实施、“水十条”颁布,国家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国家的政策导向不断倾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排放标准,加之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强化督查等工作的开展,也对环保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将于2019年全面启动,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攻坚部队,我国环保产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将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坚持市场开拓与资本并购双管齐下的方式,做强做大环保产业规模。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持续推进实施全面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以宁波钢铁业务为转型升级的坚实基础,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以环保业务为转型升级的重点,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竞争和资本运作加大发展力度,将杭钢股份打造为节能环保、智能制造为方向的产业和资本平台。 (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销售收入260亿元,铁水产量424万吨,板坯440万吨,热卷425万吨。公司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稳健经营,精准发力,持续提升钢铁产业经营水平 1、聚焦前沿、聚力制造,深入推进智慧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和公司对钢铁产业智能制造工作的要求,提高站位、拉高标杆,聚集“智造”前沿技术,结合宁钢信息化优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坚持“聚焦前沿与企业未来发展相结合”、坚持“智能制造与传统产业升级相结合”,坚持用发展的眼光规划智能制造项目,用实干的精神推动已批复项目的落地,不断优化生产组织,提升工艺装备智能化水平,提高网络运行安全系数,积极向数字化,智能化示范企业靠拢,切实提升智慧宁钢建设发展水平。 2、聚焦市场、聚力现场,深入推进管理建设 (1)精益操作,强化协同,确保产线稳定顺行。围绕主线稳产高产和1号新高炉顺利达产的工作目标,千方百计努力克服生产组织与工程建设双重运行的局面,抓住“铁钢、钢轧平衡”这个关键,强化内部生产管控,强化上下工序协同,全力以赴确保产线稳定顺行,确保平稳高效落实年度生产计划;千方百计为基层、为现场创造条件,强化专业支撑,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各项专业管理计划落到实处。要狠抓设备基础管理,千方百计确保主线设备状态受控,积极推进点检队伍功能性优化工作,落实好年、定修任务,提高设备运行品质和管理品质;稳固备件管理优化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备件管理效率。(2)把握市场、联动现场,持续增强经营掌控能力。坚持“稳健经营、稳中有进”总导向,科学分析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的变化,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环保政策动向,统筹推进保供应、稳产销、拓资源、促贸易、提服务工作,着眼于公司技改项目多、检修周期长、生产与基建技改并行等难点,充分考虑市场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做好大宗原燃料资源的合理布局,规范采购方式,坚持阳光采购,强化供产协同,稳步提升铁水成本的综合竞争力和优化钢铁料结构,深挖降本增效潜力。关注创建和研究钢材市场新变化,持续做好市场调研,在稳定普碳钢市场份额基础上,按照“1+3+ɑ”品种拓展规划研究形成根据盈利能力组织接单的标准化流程和弹性接单制度,下大力气提升宁钢优质特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深化“新智造、心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3)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品牌战略推进步伐。有序推进宁波市工程技术中心的运营,探索建立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积极参与行业及以上标准的制定、省部级重点科技进步项目研发,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强化科研及新产品管理,积极申报省级、市级优秀新产品,积极研发处于行业领先、具有前沿核心技术的标志性高精尖产品,重点推进高效益、高附件值产品研发,实现高碳高合金、高强度、无间隙原子钢等产品大规模稳定生产。以提升有效供给,推动服务型制造为路径,全面提高产品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切实解决用户质量诉求,落实好“三品”战略。 (4)持之以恒推进学先进对标挖潜工作。端正“学”的态度,强化“对”的力度,常怀“危机和忧患”意识,按照年初有计划、对标有分析、考察有转化、调研有跟踪、年终有总结、工作有闭环的原则,更加科学、更加注重实效地推进学先进对标挖潜工作。持续强化资金管理能力,有效管控汇率风险,不断增强宁钢低成本融资能力,积极落实政策利用和税收减免工作,继续严控重点管控费用支出。 3、聚焦安全发展,聚力环保先行,深入推进绿色建设 (1)安全工作。根据全年生产组织与工程建设交织运行的局面,结合大型技改项目施工的特点,加大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职业卫生、消防“三同时”,开展文明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烧结、炼铁,热轧三个单元的复评工作。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新版标准转换工作。推动安全双预控在基层的落实,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防爆区域的风险辨识。健全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其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进一步巩固协力专项整治成果,提升协力单位的自主管理水平和绩效。全面推进综合治理、文明生产、治安保卫和维稳等各项工作的提升,确保年度大安全目标实现。(2)环保工作。根据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大力推进环境提升新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大力推进环保技术研究、应用。积极推进“绿色宁钢”创建工作,下大力气组织申报工信部绿色工厂建设示范企业。持续完善公司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管理,加强监测数据统计与分析,开展趋势管理,落实超标防控措施,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合规排放。进一步强化环保基础管理,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创建标准化操作,严格控制各类异常无组织排放,落实好两座高炉大修项目环保合法合规性工作。围绕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新出台环保法规,制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标准。加大固废资源处置利用,推进产城融合,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促进社企关系和谐发展。(3)节能减排工作。要按照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及能源“双控”的要求,深入贯彻管理节能与技术节能并重的理念,持续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工作。巩固能源基础管理,深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管控目标,做好新建高炉投运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高炉投运后能源指标稳定达标,进一步拓展对外业务,推进区域内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公司能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二、环保产业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推动基础管理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1、把握切入点,打开市场拓展的新局面 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市场份额。深入贯彻落实车俊书记考察温州项目现场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全省污水处理现场会后的后效应,积极与各地政府对接,推动新项目落地。二是推进提标项目改造扩建。列入政府扩建和提标改造的项目,实时掌握项目的动态情况,根据政府时间要求抓紧商谈,推动项目尽快开工。三培育农村污水业务方向。加强对农村终端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探索有效解决污水终端问题的改造方案,积极拓展新的业务方向。 2、抓住落脚点,打造运营管理的核心竞争力 明确运营管理的中心地位,加大对运营管理的支持力度,将公司的资源、技术、力量向运营倾斜。坚定不移推进运营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对照标准化5大体系55项标准扎实推进体系建设,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各子公司的核心问题,继续发挥并强化运营管理调度平台“指挥中心、信息中心、管理中心、服务中心和监控中心”的五大中心功能,完善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举措,加强源头控制,有计划开展大修和设备保养,保证经营稳定,控制生产成本,按时足额收取水费。 3、紧盯关键点,持续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积极推进环保产业项目投资决策水平,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选好设计单位,加大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综合审查力度,强化对设计的审核把关作用,设计方案达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成本上可控,安全上可靠的目的。选好施工队伍,重视对投标单位资信业绩的审查,采用合理限价定标,避免低价中标后的粗制滥造,通过问询和技术答疑等方式检验施工企业的真实水平,有效防范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抓好现场管理,发挥好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和综合协调的作用,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和规范施工。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有效控制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预算以外的额外用工;掌握好进度控制,清晰关键节点,计划合理,措施有力;健全项目管 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始终把安全作为重点来抓,严格执行工程验收规范。做好工程收尾与运营调试的衔接工作。 4、着眼突破点,用改革创新增添发展动力 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明确入库条件和评分办法。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贯彻人才强企的战略,树立正确的选用人导向,坚持内培外引,鼓励大胆探索创新,提升员工队伍综合素质和干事担当的能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继续开展公司在建设和环保领域相关资质申领工作,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加强自主研发,提升除臭装备设计制造水平,打造并积极推广钢铁废水处理工艺包。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风险2018年公司充分把握有利市场时机,创造了历史最好业绩,但是随着去产能任务趋近完成,供给端对价格的边际拉动影响的削减,同时铁矿石、焦炭、铁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价格的上涨将影响钢铁企业的盈利空间,再加上中美经济贸易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公司将主动适应并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状态,继续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以提升产品质量为根本,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努力创造效益。同时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积极拓展环保业务市场,提高环保产业的占比,降低钢铁产业经营的不确定风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钢铁生产业务须在高温高压环境下开展,存在一定的生产安全风险。同时,公司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有部分工作内容须通过外部协力开展,不能排除公司员工和外协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对策:公司将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统筹协调安全问题。持续推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基层的落地生根,推动安全管理的重心下移;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狠抓各类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强化重点岗位、要害部位、重点区域管理,减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排放标准,加之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强化督查等工作的开展,也对环保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虽然向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环保方面投入巨大,具备较为完善的环保内控制度和环保处理设施,但公司面临的环保压力仍然存在。对策:公司将坚定不移的贯彻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全力以赴推进落实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分析对标找差,策划形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清单,狠抓环保技改项目建设实施。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保障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深化环保管理体系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大气防治水平,持续推进生产废水“零排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进行了修订,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该事项已经2014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中第二百五十条第三款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该事项已经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利润分配标准和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7,662,585.51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0,877,302.25元,加上2018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395,939,646.4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062,344.20元,公司2018年度不具备分红条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杭钢股份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杭钢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杭钢股份因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杭钢集团承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各地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713.58万元、4,163.75万元和4,089.03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各地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2.76万元,超过承诺数703.73万元(承诺数:4,089.0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7.21%。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1、会计政策变更(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2.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 注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名称 报酬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为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经公司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兰贝斯公司97.5%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评估价格确定。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月 29日出具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方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497号),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兰贝斯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4,086,200.00元人民币,评估增值率0.60%。公司持有兰贝斯公司97.5%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13,734,045.00元。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13,734,045.00元股权转让款,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8年4月10日办理完毕。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托管资产情况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托管起始日 托管终止日 托管 收益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是否关联交易 关联 关系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39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子公司宁波钢铁1号高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1号高炉固定资产净值按剩余使用年限(15个月)计提折旧,经年审会计师审计,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8,698,217.46元。 2、2018年3月28日,根据宝武集团《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宝武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94,611,555股股份、129,632,104股股份分别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宝武集团持有本公司 30,57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12%;诚通金控持有本公司394,611,55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9%;国新投资持有本公司 129,632,10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上述无偿划转涉及的股权均尚在限售期内。截止年度报告披露日,该股权划转事项尚在办理中。 3、鉴于公司参股公司钱塘物流与公司业务已无协同效应,目前转让所持股权能获取一定收益,经公司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挂牌方式出让钱塘物流20%股权事项。经具有评估资质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坤元评报【2018】49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持有钱塘物流2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5,315,582.12元,评估增值率29.57%。此次产权交易经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由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一人竞价方式受让该交易标的,即以人民币1656万元为转让价款将公司持有的钱塘物流20%股权转让给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16,518,244元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费),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8年11月28日办理完毕。 4、经公司2019年1月9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生科技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浙江杭钢机动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机动车检测站及配套改造项目,法定代表人为高祝初,经营范围为“汽车技术的技术服务;机动车检验”。 5、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告知函》,杭钢集团决定将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冶金物资持有的上市公司杭钢股份 5,159,207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杭钢集团。该无偿划转事项已于2019年3月28日完成。 6、2019年3月25日,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限售股共1,562,732,313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钢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积极肩负起对政府、客户、合作伙伴、环境、员工、社会公益等各方面责任,努力实现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高度重视客户对产品及服务的满意度和用户体验,通过走访调研客户单位,不断挖掘完善客户需求,优化创新营销机制,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客制化生产,推行客户需求客制化管理,不断完善质量异议管理模式,有效缩短异议处理周期,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确保产品原料质量以及采购供应链的高效稳定性,公司不断改进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评价制度,规范供应商准入机制,加强对供应商实际交货能力和质量水平综合评价,持续优化采后管理模式。着眼于提升制造能力之外,公司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全力推动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以实际行动提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重视人才强企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建立完善职业发展通道,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积极开展 社会公益与慈善活动,推进实施精准扶贫工作,鼓励员工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回馈社会。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 排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各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环境治理工作。2018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项环保指标均处于受控状态,符合政府部门排放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下属的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①宁波钢铁 2018年宁波钢铁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均按计划实施,各项污染物排放均处于受控状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年度控制计划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氨氮排放量下降79%,化学需氧量下降33%,主要得益于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焦化酚氰废水全部回用。 具体环保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指标名称 2018年实绩 2018年计划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 12 69 公司名称 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吨) 排放超标情况 执行的排放标准 核定排放总量(吨)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COD 直排 1 29~46mg/L 17.795 无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69.35 NOx 织排放 29~267mg/m3 2816.909 准GB 28665-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6726.357 ②紫光环保下属相关子公司环境信息情况紫光环保下属相关子公司均为紫光环保在各地投资建立的污水处理公司,主要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树立了一切工作向运营看,一切工作为运营服务的理念,强化运营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排水水质的稳定达标排放。相关子公司排污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吨) 排放超标情况 执行的排放标准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三厂) COD 直排 1 38.95mg/L 60.1 无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77.17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全面落实环保守法责任,持续提升污染防治与环境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完善各项检查标准,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宁波钢铁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与主体生产设备配套运行。公司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完善各项检查标准,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报告期,公司共投资建设9个环保项目,其中焦炉焦侧炉头烟尘治理、焦化厂水系统治理、产品出厂辐射监测及槽罐车粗苯、焦油废气治理、烧结烟气综合治理项目等5个项目已经完成,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接近完成,其他3个项目尚在建设中。 紫光环保上述子公司均系为当地处理污水的专业公司,均根据与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协议建设有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并且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完善各项检查标准,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其中宁波钢铁持有“火力发电”、“钢铁工业”和“炼焦化学工业”等排污许可证,紫光环保上述子公司持有当地政府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编制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年8月19日获得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批复。每年初公司下发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紫光环保上述子公司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保护局备案。每年均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对应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为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相关子公司均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要求规范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活动及信息公开。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根据2018年5月2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2,597,837,7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779,351,3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77,189,083股,本次转增股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8月28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本由2,597,837,756股增加到3,377,189,083股,股本变动前2018年度每股收益0.75元,每股净资产7.12元;按股本变动后计算:2018 年度每股收益为 0.57元,每股净资产为5.47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8年5月2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2,597,837,7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779,351,3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77,189,083股,本次转增股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8月28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股东结构及资产和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2,643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1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7,727,272 2019年6月17日 36个月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 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价、董事会确认。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1)公司原董事长汤民强先生于2018年4月2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吴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公司原总经理孔祥胜先生于2018年12月27日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孔祥胜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19 年1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聘任牟晨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公司原董事谢晨先生于2019年2月1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谢晨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牟晨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牟晨晖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4)公司原独立董事陈杭生先生于2019年2月1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红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王红雯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4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管理办法按年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由董事会决定其薪酬。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实行模拟年薪的基础上,突出其所辖关键指标与分配的挂钩,按其对企业的贡献水平,及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履职表现,实现岗位基本薪资、履职绩效水平、效益等相关联的薪酬体系。公司员工的报酬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管理和等级标准的规定按月发放,年末根据公司效益情况及考核结果发放效益工资。总体上按绩效论收入,体现效益唯先原则,采用工效挂钩办法核定各单位工资总额。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供给产品质量,全面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根据人才队伍现状,依照发展需要,大胆培养优秀人才,加强对关键岗位上的管理、专技、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的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从事特种作业、贯标体系等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率应达到100%。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形成完整有效的运行机制,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实施,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各职能部门均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运作,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涵盖经营管理环节的治理体系,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条例》、《总经理工作条例》、《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重大议题进行前置研究审议,有效发挥把关功能,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独立性,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上市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专题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到场授课,为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继续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以提高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王 颖 是 7 7 4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7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就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考核与薪酬以及投资事项等方面开展工作,进行审慎核查,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管理办法,按年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与本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与本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钢股份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杭钢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五(二)1和十二(一)所示,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50亿元,较2017年度 278.56亿元减少5.05%。公司主要从事热轧钢卷、热轧钢板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度公司该类产品销售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64.8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2.32%;实现的营业毛利为32.11亿元,占营业总毛利的95.81%,因此,该类产品业务是公司2018年度主要利润来源。由于公司本年度热轧钢卷、热轧钢板相关产品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该项收入为影响公司利润指标的关键因素,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 对营业收入、产品毛利率波动等执行分析程序; (3) 获取公司与客户订立的年度购销协议和销售合同,检查协议/合同之关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定价、交货约定、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付款及结算,及评估管理层是否有合理确定商品所有权之主要风险及报酬转移的时间; (4) 检查客户与公司之间的销售合同、交付记录、结算单据、收款记录、会计记录等; (5) 选取客户样本函证本期末应收款项结余及本期销售额; (6)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 固定资产的减值 1. 事项描述 钢铁企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五(一)11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91.39亿元,减值准备1.71亿元,账面价值89.69亿元,占2018年末资产总额的34.75%。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对于识别出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通过计算该项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组合的可收 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比较进行减值测试。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如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率、折现率等。由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在减值测试中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具有固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固定资产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 实地检查相关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与管理层讨论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3) 利用第三方估值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与评估专家讨论评估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合理性,同时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客观性; (4) 检查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过程,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包括将这些假设和参数与支持性证据(包括已批准的预算、历史财务数据、市场价格等)进行比较,以考虑预测所包含的假设是否恰当; (5) 检查固定资产减值相关信息的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杭钢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杭钢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杭钢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杭钢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杭钢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杭钢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杭钢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佳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 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流动资产 10 1,356,477,721.88 985,489,210.20 永续债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合计 4,469,428,585.29 4,353,574,723.44 其他权益工具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62,444,871.06 2,209,803,434.99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405.88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373,177.49 4,425,995.56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项目 上期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项目 上期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牟晨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才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7〕164号文批准,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独家发起并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2月26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04200860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377,189,083元,股份总数3,377,189,083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172,107,30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205,081,775股,均为A股。公司股票于1998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冶金行业。经营范围: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协作、咨询、服务与培训,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检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热轧钢卷、热轧钢板、报废汽车拆解、污水处理。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19年 4 月 10 日 七 届 二十一 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 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 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 其他周转材料 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 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年)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4. 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1) 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 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 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② 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2) 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 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3) 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4) 在BO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提供与获取该资产相关的服务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1) 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钢铁相关 公司主要销售热轧钢卷,热轧钢板、废钢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环保相关 1) 公司收到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确认的每月污水处理拨款通知书后确认污水处理收入。 2) 公司按照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收入。 3) 其他商品发货至客户后,收到经对方确认的发货单或结算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 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1.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其他应付款 338,911,279.96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其他说明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注1]:该公司设备销售企业所得税率为25%,其余按12.5%。 [注2]:浦江一号厂房经营业务对应企业所得税率为25%,其余按12.5%。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1)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下属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和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污水、 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原免征增值税,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本期共收到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增值税退税14,808,627.78元。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再生资源)的废钢销售业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30%。本期共收到废钢销售增值税退税86,472,556.17元。 (3)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相关规定,子公司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2018年5月1日起实施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期共收到增值税退税168,000.01元。 2. 企业所得税 (1) 子公司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收入的1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属于减半征收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 (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子公司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和子公司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属于免征年度。 (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自2017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属于免征年度。 (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和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属于免征年度。 (6)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2017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8年属于免征年度。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5,779,222,320.15 4,212,839,327.28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包括电费押金739,883.43元,汽车ETC押金5,000.00元和保函保证金3,600,000.00元,该等货币资金使用受限。 期初货币资金余额中包括质押的定期存款6,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13,957,895.00元、保函保证金3,600,000.00元、电费押金余额739,883.43元和汽车ETC押金5,000.00元,该等货币资金使用受限。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1至2年 5,167,978.07 516,797.81 1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805,380.1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7,30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末无1年以上重要的预付款项。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余额 的比例(%)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1年以内小计 35,578,568.00 2,134,714.08 6.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891,194.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2,091.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依据 本期转回存货 跌价准备的原因 本期转销存货 跌价准备的原因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紫光环保与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紫光环保以2,270.52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紫光环保期初将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组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2018年1月24日,双方已办妥资产移交手续。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缴其他税种 161,288.86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红利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技(宁波)有限公司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1)计提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 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再生资源年拆解5万辆报废汽车项目 145,000,000 3,068,392.69 5,858,432.93 8,926,825.62 6.16 10.00 自筹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技改项目本期其他减少7,775,198.71元,均系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SBR污水处理技术 特许经营权 排污权 专有技术 合计 1.期初余额 2,290,513,622.64 8,900,000.00 2,216,356,613.43 50,181,160.00 118,282,005.82 4,684,233,401.89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2,105,160,098.04 2,375,764,881.7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07,817,243.15 846,535,357.58 685,785,099.26 268,567,501.47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地方教育附加 690,454.42 2,049,344.27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根据紫光环保与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270.52万元的价格将紫光环保持有的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紫光环保期初将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持有负债扣减内部合并抵消后的负债组划分为持有待售负债。2018年1月24日,双方已办妥资产移交手续。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之政府补助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份2,597,837,7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79,351,327股,每股面值1元,计779,351,327.00元。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减少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之股本说明。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526,960,554.88 526,960,554.88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车船税 35,736.39 35,879.85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赁费 9,584,249.55 712,611.12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34,262,913.69 94,521,078.23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之政府补助说明。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8,171,312.92 -28,139,256.89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注:处置子公司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的股权转让款13,734,045.00元与该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4,043,113.08元的差额309,068.08元,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披露。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为5,774,877,436.72元,与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期末数5,779,222,320.15元差异4,344,883.43元,其中保函保证金3,600,000.00元、电费押金余额739,883.43元及汽车ETC押金5,000.00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为4,188,536,548.85元,与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期初数4,212,839,327.28元差异24,302,778.43元,其中质押的定期存款6,0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13,957,895.00、保函保证金3,600,000.00元、电费押金余额739,883.43元及汽车ETC押金5,000.00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其他 217,572.06 其他收益 217,572.06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总额法 项 目 期初 递延收益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摊销 期末 递延收益 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 说明 [注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456号),子公司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收到浙江省临海市建设规划局拨付的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及中水回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工程于2012年7月完工,该公司将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本期摊销80万元,累计摊销520万元。 [注2]: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3]563号),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收到德清杭钢100万吨金属再生(一期)项目1,000万元。工程于2016年12月31日完工,该公司将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本期摊销33.33万元,累计摊销83.33万元。 [注3]: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与子公司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BOT项目协议》,襄阳市鱼梁洲污水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BOT项目项目建设费用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工程补贴费用3,050万元。本期收到2,440万元,该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注4]: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于2018年度收到由浙江省财政厅拨付的焦化脱硫脱硝污染减排工程的污染减排专项资金500万元,该公司焦化脱硫脱硝污染减排工程已于2018年5月投入 使用,故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项目,按该项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计入损益,本期摊销29.17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累计摊销29.17万元。 [注5]: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于2018年度收到由浙江省财政厅拨付的烧结脱硫脱硝污染减排工程的污染减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该公司烧结脱硫脱硝污染减排工程已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故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项目,按该项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计入损益,本期摊销50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累计摊销50万元。 [注6]: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收到由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拨付的循环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400.05万元,由于该公司循环化改造项目已于以前年度投入使用,故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项目,按该项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计入损益,本期摊销149.15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累计摊销149.15万元。 (4)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37,986,186.03 元。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宝钢矿棉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宝钢矿棉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银行存款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42.89%(2017年12月31日:44.6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1)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中未逾期且未减值的金额,以及虽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额和逾期账龄分析如下: 项 目 期末数 (续上表) 项 目 期初数 (2) 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款项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应收款项说明。 (二)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期末数 (续上表) 项 目 期初数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银行借款均系以固定利率计息,利率发生的合理变动将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的前身为杭州钢铁厂,成立于1957年8月。1994年,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杭钢集团的批复》(国经贸企〔1994〕427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钢集团的通知》(浙政办发〔1994〕171号),杭州钢铁厂更名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1995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5〕177号《关于成立浙江冶金集团的通知》,由浙江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等企业合并组成新的集团公司,重组后的集团公司名称仍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2017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杭钢集团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7〕4号),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20,820万元增加到500,000万元,于2017年12月25日更名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持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0490399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杭钢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4.69%,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富春有限公司及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93%,合计持股51.62%。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 同受杭钢集团控制 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宝武集团的子公司 其他说明 [注1]:2018年12月,该公司被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注2]:2018年6月,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合金钢铸造厂更名为杭州杭钢合金铸造有限公司。[注3]:2018年2月,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州卓信机械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不再受杭钢集团控制。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浙江杭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82.1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海宝钢车轮有限公司 销售热轧卷 5,418.15 2,596.1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转让2018年1月,公司与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3,734,045.00元将其持有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7.5%股权转让给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作价依据系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方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 0497号),评估基准日为2017 年10月 31日。该项股权评估值为13,734,045.00元。股权收购款已于2018年4月13日全部收取,并已于2018年4月10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产能指标转让2017年12月,宁钢公司与杭钢集团签订《交易双方意向书》,杭钢集团拟将其拥有的136.75万吨/年炼铁产能指标、230万吨/年炼钢产能指标出让给宁钢公司,交易价格由双方后续按照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格协商确定。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双方仅达成初步意向,尚未签署正式转让协议。本交易事项尚需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经双方相关决策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7,806.70 722,136.75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浙江新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500.00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4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资产置换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资产重组方案包括向杭钢集团、富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紫光环保87.54%股权。根据公司与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在各地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713.58万元、4,163.75万元和4,089.03万元。 紫光环保在各地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2.76万元,超过承诺数703.73万元(承诺数:4,089.03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117.21%。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宁钢公司与俊安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安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签订《磁铁矿贸易合同》,俊安公司应于2014年12月返还宁钢公司货款1,298,668.32美元。2015年1月,支付100,000美元后,俊安公司未按期支付余款。2015年4月2日,宁钢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俊安公司结清尾款1,198,668.32美元。后经双方同意,俊安公司已向宁钢公司递交了金额为1,198,668.32美元银行本票。 2015年4月21日,俊安公司以宁钢公司违反双方达成的分期还款计划和《磁铁矿贸易合同》约定的仲裁争议解决条款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宁钢公司因向其提起清盘诉讼而给俊安公司造成的名誉损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共计1亿美元的损失,并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 2015年6月1日,宁钢公司委托香港翟玉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就俊安公司的申索递交抗辩书。根据香港法律规定,俊安公司可在宁钢公司递交抗辩书之日起28日内提交答复书。2015年6月26日,俊安公司提交了抗辩答复书。 2016年12月5日,俊安公司被相关高等法院判决破产清算后,香港破产管理署作为临时清算人于2017年1月19日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但尚未明确下一步清算人。2017年2月27日,公司委托香港翟玉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向香港破产管理署提交要求确认公司债权申索的信函。2017年3月8日,香港翟玉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收到回函,但回函仅说明将在近期予以回信,并无实质性内容。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诉讼事项仍处应诉状态,尚未结案, 宁钢公司与俊安公司正在调解沟通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1)2019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生科技出资1500万元在杭州设立浙江杭钢机动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建设机动车检测站及配套改造项目。(2)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持有的647,019,785股、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681,556,507股、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87,201,852股、富春有限公司持有的141,794,962股、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5,159,207股已于2019年3月25日上市流通,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共计1,562,732,3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27%。(3)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发来的 《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告知函》,杭钢集团决定将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杭钢股份5,159,207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杭钢集团,该事项已经杭钢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向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程序。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冶金物资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杭钢集团将持有公司1,514,298,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84%,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于2019年3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行业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行业和产品类别进行划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环保业 商品贸易业 分部间抵销 合计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2015年12月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紫光公司)签订的《污水管网售后回租合同》,排水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浦江紫光公司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以下简称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租赁期10 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 排水公司于第6年开始回购污水管网,每年等额支付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内,年租金以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扣除已支付的回购金额为基数,按5 年以上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确定(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银行的贷款调整办法进行调整)。租赁期满浦江紫光公司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排水公司。公司2016年已支付5亿元的污水管网价款,本期收到33,075,000元的污水管网租金。期末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64,438,915.13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164,438,915.13元,累计已收到79,879,245.48元的污水管网租金。 2. 根据2017年6月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及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阳紫光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住建局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松阳紫光公司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污水处理厂及城区污水主管网25.37公里和三座提升泵站,总售价3亿元,租赁期27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44年6月26日,租赁期满松阳紫光公司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住建局。松阳县住房和住建局从第一笔打款每满一年即2018年起每年6月30日返还等额本金1,111,111.11元,直到特许经营权期限结束,利息为5年贷款基准利率加1.45%(6.35%)。公司本期计提18,385,566.00元利息,计入长期应收款。期末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527,678,523.00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238,789,634.00元。 3. 宝武集团股份无偿划转事项 2018年3月28日,根据宝武集团《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宝武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94,611,555股股份、129,632,104股股份分别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和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宝武集团持有本公司 30,57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12%;诚通金控持有本公司394,611,55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9%;国新投资持有本公司 129,632,10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上述无偿划转涉及的股权均尚在限售期内。截至本财务报表附注批注报出日,该股权划转事项尚在办理中。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4,063,795.3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董事长:吴东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1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