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工作指引(试行)》(浙发改投资〔2019〕195 号)、《深化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杭审管办〔2019〕32号)精神,为建立竞争充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网上中介服务平台,为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公开查询和中介机构选取服务,市审管办依托杭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建立了中介竞价即网上优选系统,制定了《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优选系统试运行规则》,经征求各部门、各区、县(市)意见后,现予以发布,杭州市网上中介竞价即网上优选系统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试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范雪华,电话:85085512。)
杭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
网上优选系统试运行规则
根据《浙江省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工作指引(试行)》(浙发改投资〔2019〕195 号)、《深化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杭审管办〔2019〕32号)精神,为建立竞争充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网上中介服务平台,特依托杭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建立了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优选系统,系统为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公开查询和中介机构选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中介事项类型。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工程咨询、技术审查、评估、评价、设计、检验、检测、测绘等,具体按《2019年版杭州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二)项目适用范围。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或财政预算金额为采购限额(该限额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每年更新一次)标准以下、法律法规明确应公开招投标以外的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项目, 在购买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时,项目业主均可通过网上竞争优选平台选择中介机构。各区、县(市)及钱塘新区可参照执行。
二、用户要求
中介服务网上优选平台主要为投资项目审批相关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两类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双方均需通过网站备案完成网上入驻程序,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项目业主要求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资格。
2.应确保所发布的项目信息和业务需求客观真实、详细有效,为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踏勘、咨询等条件保障。
3.应充分考虑中介机构的资质、信用、业绩及价格等综合因素制订、发布、执行中介机构选取规则。如有异议,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通过本系统选取中介机构后,原则上不得自行变更中介。
5.应及时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如出现纠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中介机构要求
1.依法登记设立,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的资质;具有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资格。执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2.对网上信息公开内容和参与竞争优选行为负责,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以恶意报价、暗地串通等方式谋取成交,扰乱正常竞争秩序。
4.应认真阅读需求公告,正确把握项目业主对中介服务的资质、费用、时限等具体要求,以正确行使报价权力。因失误或反悔导致竞争失败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被项目业主选中后,原则上不得自行退出,应按公告要求及时做好与项目业主接洽确认,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约定。如出现纠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操作流程
目前,本平台为投资项目业主提供的审批相关中介机构选取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选择方式。由项目业主根据需求在网上直接选择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委托服务。二是竞争优选方式。由项目业主根据自行确定的需求公告,所有相关中介机构均可参加网上优选。网上优选时间结束后,项目业主自主择优选择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委托服务。
(一)直接选择中介机构
第一步:项目业主根据平台提示填写项目概况、中介服务要求等相关信息,系统匹配相关中介机构供业主选择。第二步:项目业主根据需求直接选择一家中介机构,系统推送信息提醒该中介机构。第三步:被选中的中介机构和项目业主进行业务洽谈后确认完成直选。若洽谈不成业务无法继续的,项目业主可重新选择中介机构。第四步:项目业主按平台提示发布成交公告。第五步:中介服务完成后,项目业主对服务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二)竞争优选中介机构
第一步:项目业主根据要求填写项目概况、中介服务要求等相关信息,发布需求公告。竞争优选分为明标和暗标,报价方式分为具体金额或下浮率,由项目业主自行选择。第二步: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入驻中介机构可在有效时间内登录网站参与报价。第三步:报价时间截止后,项目业主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根据中介机构的报价、资质、信用、业绩等综合因素,在本平台自主提交选择结果,系统推送信息提醒被选中介机构。第四步:平台发布网上优选成交公告,被选中的中介机构应根据业务成交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洽确认。逾期未与业主单位接洽,业主可通过平台重新选择一家中介机构。竞争优选产生的最终报价作为成交金额。第五步:中介服务完成后,项目业主对服务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监督管理
(一)中介机构接受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市审管办、第三方的评价与考核,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按《杭州市涉审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涉审中介机构推行多维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二)市审管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对中介机构的“一事一评、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公示”的信用公示制度,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季度评价结果、红黑名单、星级展示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市审管办接到对中介机构的投诉,应于3个工作日内抄送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应于3个工作日内抄送至市审管办,市审管办在中介服务网上予以公布。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中介服务优选平台登录网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中介超市点击“杭州市”,或直接通过杭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登录。
附件:1. 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优选系统平台交易守则(试行)
2.各类用户系统操作指南(略)
附件1:
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
网上优选系统平台交易守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平台交易秩序,保护公共利益,规范和保障项目单位用户、中介用户及平台的职责,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扰乱平台交易秩序,损害平台公共利益,侵犯用户及平台财产权利,由平台依照本守则给予惩戒措施。涉及其他民事责任,由主张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项目单位及中介用户承诺在平台提交和公开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凡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均视为本单位或本单位授权操作。
第四条 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遵守市场交易规范,因违反本守则引发交易纠纷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 平台交易的行为
第五条 由项目单位自行通过本平台即时发布业务需求公告。
第六条 网上优选起始时间为项目发起后的第4个工作日9时整;截止时间由项目单位选择,最短不少于24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
第七条 网上优选明标项目,每个中介用户最多可报价2次且前后间隔不小于6小时,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暗标项目,每个中介用户只可报价1次。
第八条 如发生无中介用户参与网上优选报价时,项目单位用户可在网上优选时间截止后,终止项目需求或再次发起业务需求公告。
第九条 网上优选成交的中介用户逾期未与项目单位进行接洽的,项目单位用户可重新选择。
第三章 惩戒措施及适用
第十条 惩戒措施的种类分为:记入违规次数、平台通报、限制参与网上优选、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用户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的,记违规1次;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直接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用户在网上报价开始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网上优选,否则记违规1次。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用户须在网上优选截止时间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选择结果(平台会同步发布业务成交公告)。项目单位用户超期未提交选择结果的,记违规1次。
第十四条 优选成交后,中介用户没按时履约,记违规1次。
第十五条 如出现其它违规行为而引发交易纠纷的,对过错方记违规1次,并在平台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 对在一年内,项目单位用户或中介用户累计违规达3次的,进行平台通报;累计违规达5次的,6个月内禁止参与网上优选,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第十七条 交易双方因欺诈、强迫、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被司法部门立案查处的,1年内禁止参与网上优选,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守则自2019年10月25日起施行。
抄送:省发改委;市跑改办
市审管办(市公资办)
2019年10月23日印发